【本報訊】「港人自決藍色起義」兩成員及一名獨立音樂人4年前參與七一遊行,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對開聚集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3人提上訴,指原審容許控方毋須披露警方的行動指令等報告,對他們不公。高院去年3月決定委任一名資深大律師閱讀相關文件,惟拖延一年至今仍未成事。法官昨決定親自審視文件,並暫定下月25日聽取上訴聆訊。
上訴人分別為鍾健平、陳梓進(圖)及音樂人黃俊珏(29至35歲),3人原審時要求控方披露兩份警方行動指令及一份事後檢討報告,但控方交出由時任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簽發的公眾利益豁免證書,聲稱該些文件涉警方行動部署及機密資料,若公開會削弱警方將來行動的有效性而拒絕。控方昨要求法官先閱讀文件,以決定仍否需要作出委任。陳、黃二人的代表律師指若法庭最終不委任,要求允許上訴方聆訊前審閱文件,承諾不外洩。法官張慧玲將於周四頒佈是否作出委任,及是否接納上訴人的申請。
案件編號:HCMA296/15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