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你同我傾完偈,會唔會驚?」訪問完結,合上採訪簿,41歲的阿邦(化名)這樣問。身形高大健談,阿邦不像所謂「鹹濕佬」。但曾幾何時,他是偷拍狂,在街上遇到衣着性感女性,會有無限聯想。「朋友話某個女星性感,會批評番轉頭,其實係怕俾人知我原來係咁」。原本在公營機構任督導,平日道貌岸然,卻4次犯風化案被捉,兩次入罪,妻子震驚求去,就連他亦不能接受這樣不堪的自己,一夜間賠上工作和尊嚴,一無所有。
「隱蔽咗近一年,覺得全世界都笑我」。中學讀男校,六兄弟姊妹之中排最細,生於嚴肅家庭。「父母都規行矩步,電視播親熱戲,錫吓嘴都會唔出聲、一係行開」。男要目不斜視、女要冰清玉潔,明明好色,越壓抑越不可收拾。「小學試過偷窺女仔沖涼,知咁樣唔啱,但會說服自己,青春期個個都係咁,其實知係呃自己」。隱約覺不妥,無諗過正視,因人人都說:「男人都係鹹濕。」
第一次犯案是2006年,剛30出頭,有固定女友,還準備結婚。「喺天橋上面摸個女仔,死口唔認,證據不足告唔入」。驚一輪收手又再犯,每次都同當時的女友即後來的太太講大話,一時說和人打交、一時說被屈。2010年,第4次被拉,在地鐵影人裙底,剛下班的同事目睹經過,東窗事發。「我太太同我同一間公司做,件事即時通天」。
事發後兩個月,太太向他提出離婚,未及上庭,公司要求他自動辭職。「因為有前科,被判入獄兩個月」。失足跌入深淵,眾叛親離。「唔敢搵朋友,每日都好怕新聞會報」。像「活死人」的生活,他過了一年。傷害了愛自己的人,自覺被世界遺棄,認定自己是無可藥救的變態佬。「猛問發生咩事,點解搞成咁」。連自己也答不上。像遇溺的人,人生第一次,他想到求助。
「好色唔代表可以夾硬嚟」
「致電朗天嘅熱線,想講又唔敢講晒,怕對方唔接受我」。會見心理學家,參加小組治療,在這裏他看到很多和他生命軌迹相近的人,他開始重新學習面對自己、學習自處,最重要是學習尊重別人意願。「鍾意踢波,唔代表要踢人」。他甚至在記者面前承認自己好色:「以前根本接受唔到咁樣嘅自己,但好色唔代表你可以夾硬嚟,唔理其他人感受」。人到中年,認識自己的過程代價沉重,重新被接納,讓他看到曙光。
「我知道唔會因為我心境改變,其他人對我嘅睇法會跟住改變,但一齊面對問題,就有力量」。重拾人生的價值,他更向前妻真誠道歉。「我知傷害咗佢,令佢好難受」。阿邦直言感覺反而比以前自由。「以前要努力裝扮成另一個人,𠵱家至少可以做番真實嘅自己」。痛定思痛,不強求破鏡重圓,但也不介意由低做起的他說。
■記者呂麗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