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司法機構接獲投訴,指有裁判官容許畫畫老師午膳時到其辦公室授課,更容許對方座駕免費停泊在法院大樓範圍內,涉濫用政府資源。司法機構調查發現真有其事,裁判官事後遭上級訓示,上級指有關做法並不恰當,並強調所有法官及司法人員庭內外的言行舉止必須表現得當。司法機構於去年年報披露事件,但昨拒絕透露裁判官身份及其常駐法院。
記者:楊思雅
翻查過去10年的司法機構年報,過往僅列出整體投訴數字及事項,只有去年年報詳細講述其中一宗個案的投訴內容。該投訴並不涉及司法或法定決定,亦與法庭工作沒有直接關係。
77宗法官或司法人員被投訴
司法機構證實,去年第二季接獲針對一名裁判官的投訴,投訴內容包括指該裁判官容許私人畫畫老師在法院內的法官辦公室授課,耗用政府水電資源,並容許老師座駕長時間免費停泊在法院大樓內。投訴又指該裁判官佔用法院大樓其中一層的所有洗手間,禁止其他職員使用;又利用公帑購買數台碎紙機,購買理由卻不詳。
年報透露部份指控屬實,該裁判官確實曾安排其畫畫老師每周一次在午膳時間到法院私人授課,並容許對方座駕短暫停放法院大樓內。雖然裁判官已就車輛停泊安排通知場地經理,但上級向該裁判官指出,有關做法並不恰當,強調所有法官及司法人員於庭內庭外的一言一行,均須表現得當。
該裁判官事後接納有關意見,其畫畫老師已停止將座駕停泊在法院大樓,惟年報未有透露教授畫畫一事是否仍然繼續。
至於另外兩項投訴,司法機構指有關霸佔整層洗手間設施的指控與事實不符,並不屬實;而法院新添置的兩台碎紙機,則是放置在法院大樓的不同地點,供其他裁判官及職員使用。年報另透露過去一年共有77宗針對法官或司法人員的投訴,部份涉及法官的態度及行為,部份涉及法律程序中的處理手法,惟年報沒詳細交代相關個案內容及投訴是否屬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