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長司機呃OT錢候判

稅務局長司機呃OT錢候判

【本報訊】接載稅務局局長的政府司機為隱瞞遲到,及沒在開車前清潔及檢查局長專車,訛稱超時工作,騙得1.3萬元超時津貼,遭廉署拘控。他昨承認欺詐罪,兩任稅局局長均寫信讚他的工作表現。

官指誠信比勤力重要

被告曾智賢(42歲)的合約工作時間是朝8晚6,2013年起接載局長黃權輝,他應於早上6時15分抵達灣仔稅務大樓檢查及清潔局長專車,7時半到鴨脷洲接載局長。然而,家住馬鞍山的被告在6時45分才抵達灣仔,為掩飾開車前沒清潔及檢查專車,他虛報值勤記錄,從前年3月1日至去年4月30日遞交14份逾時工作申請表,訛稱201次於早上6時半15分上班,騙得約1.3萬元。他於去年6月被捕。
辯方指被告1998年起任政府司機,事後沒再接載局長,但仍任部門司機。辯方讚揚他工作認真,願在掛颱風日子上班,不可多得。現任局長黃權輝正休假,仍為他寫信指他從沒被投訴;前局長朱鑫源指他盡責,工作有熱誠,到未去過的地方前會先找路。被告或會失去工作,定罪將多年努力毀於一旦,他願意償還津貼及做服務令。暫委裁判官林希維自言曾是政府司機的受惠者,對政府將失去好司機感可惜。裁判官指無論哪個行業,誠信比工作勤力更重要,着他反省。案件下月7日判刑。
案件編號:ESCC454/17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