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億爭產案】
【本報訊】曾代表梅媽覃美金處理梅艷芳遺產、後與梅媽反目的前律師區穎麟,與胞弟區玉麟爭奪亡父10億遺產案續審。被告區穎麟指摘弟婦在父親死後將他的骨灰收起,又將母親軟禁,昨在庭上要求對方交代「啲骨灰究竟揼咗去邊」及母親身在何方,好讓他拜祭及聯絡母親。
見證人指區父精神無問題
區穎麟自認與弟在老父生前常爭寵,胞弟夫婦為阻他見父親,刻意激怒父親,弟婦向父拍枱大罵,又向父親抹黑他,連累他探父親時被拒,甚至被老父用掃帚趕走。他又稱老父後來被安排到老人院居住,「等於送佢去死刑」,因父親對食揀擇,老人院食物不能入口,加上老人院「好多病菌」,老父抵抗力差,營養不足就「易染病,肺炎死」。
區穎麟亦傳召2008年遺囑的見證人楊偉聰律師作供,楊指最初是區穎麟聯絡他給指示為父親草擬遺囑,當時區稱其父頭腦清晰,只是雙腳不良於行,楊及後往老人院見92歲的區父時,認同對方在溝通、反應和專注力均沒問題,故認為區父精神狀況毋須醫生檢查和在場。最後他見證區父在區穎麟扶着手協助下簽署遺囑。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P7/10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