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言中醫:藥多量大就一定好?

「專」言中醫:藥多量大就一定好?

臨床工作數年,接觸不少患者,也認識不少醫師,見到不少醫師針對不同病證開出的處方,當中有不足10味的小方,也有20至30味一劑的大方,部份醫師用藥雖少,寥寥數味已收奇效,當然部份病證可能需要用多味藥物搭配方能有效。但臨床所見,醫師用藥越來越多的原因之一是來自患者,總有患者就診後會告知醫師,覺得要用多點藥、用大量點藥才有效,此現象於公營診所更多見。本人認為是病人不理解中醫用藥而造成的誤解,但作為經多年學習的中醫師,應有責任帶給患者一個訊息,並非藥多量大就一定好。
「方即是法」,方劑亦稱處方,是治病的處理方法。「方從法出」,方劑是在治法決定後,選擇適當的藥物組成,是中醫理法方藥的重要組成部份。
對於方劑的分類,歷代不一,較易理解的一種分類方法是以組成分類,其中有中醫經典《黃帝內經》所提「七方」的分類,七方是指方有大、小、緩、急、奇、偶、複七種。大方是指藥味多或藥量大,以治邪氣方盛之重劑。小方是指藥味少或用量輕,以治病淺邪輕的輕劑。緩方是指藥性緩慢需長期服用的方劑。急方是指藥性峻猛,以治病勢急重急於取效的方劑。奇方是指單數藥味組成的方劑。偶方是指雙數藥味組成的方劑。複方是指兩方或數方組合的方劑。
醫師會依中醫望、聞、問、切四診方法搜集病人病況,再根據病情辯證,確立治療原則及方法,從而制訂方劑用藥。本人相信醫師們精簡地運用方藥並非單純為成本考慮,而是從病人病情考慮,需知道所謂「是藥三分毒」,即使是中藥,亦不乏某些毒性頗大、副作用較高的藥物。因此,希望大眾可以理解,並非藥多量大就一定好。

撰文:香港防癆會中醫診所暨香港大學中醫臨床教研中心(香港仔)陳曉薇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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