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009年獲選為「香港最具潛質運動員」、曾代表香港出戰2013年東亞運動會的港隊羽毛球代表陳祉嘉,涉偕另一羽毛球小將出售翻版名牌手袋,遭海關放蛇拘捕。兩人被控一項「出售應用偽冒商標的貨品罪」,昨在沙田法院提堂。兩人在庭上表明將去信律政司商討能否以簽保守行為方式了事,獲准保釋候訊。
記者:楊思雅
兩名被告依次為陳祉嘉(27歲)及曾穎昭(21歲),職業均報稱為運動員,昨聘請私人律師代表出庭,控罪指她們於去年11月16日在港鐵火炭站出售一個有偽冒商標的Celine手袋連塵袋。
未婚夫曾擊敗「超級丹」
辯方甫開庭便申請兩名被告毋須答辯,待辯方與律政司商討可否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獲裁判官批准,案件押後至下月26日再訊,兩人各以500元現金保釋候訊。據悉,涉案手袋是曾穎昭所擁有,陳當日僅協助對方往港鐵站交收,兩人同日先後被捕,扣查逾10小時才獲釋放。
本案首被告陳祉嘉自幼便與有「黑妹」之稱的葉姵延在體院訓練,中學畢業後轉為全職運動員,多次代表香港出戰國際賽事,但已計劃退役。
陳祉嘉與未婚夫黃永棋同為羽毛球港隊代表,曾於2011年丹麥羽毛球公開賽男單次圈擊敗「超級丹」林丹而一戰成名,但因傷戰績下滑,遭師弟伍家朗搶走一哥位置,至去年回勇,擊敗伍家朗。陳祉嘉與黃永棋拍拖九年,將於今年11月共諧連理。
海關近年多次透過假扮顧客,在互聯網接觸懷疑出售侵權物品的賣家,藉相約交收時拘捕賣家。觀塘法院去年9月曾審理一宗同類案件,品學兼優18歲女生葉雯恩為幫補因工傷而待業的父親,從內地網站購入冒牌手機殼放上Ig轉售,每月賺取1,000元,遭海關放蛇拘捕。裁判官認為被告仍年輕,問控方為何不考慮以其他方式處理,辯方當時回應曾去信律政司商討,但對方回覆指僅16歲以下的被告才獲考慮。葉最後承認出售及管有應用偽造商標的貨品兩罪,獲輕判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
案件編號:STCC11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