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威、拒戴頭盔 - 鄧達智

要威、拒戴頭盔 - 鄧達智

隨2003年沙士之後,口罩成為上法庭的指定制服,尤其理虧一方;猶如過街老鼠、偷食男女、老千!
總之一度冇面見人,唔見得人風景,用口罩掩口掩鼻。
口罩之前的法庭制服是光潔整齊西裝,無論結果如何,先將光榮穿到身上;是討好法官的落眼點,還是讓媒體拍一張充滿自尊的照片,不論理足還是理虧,務求得報,起碼外表形象以尊嚴。
舊時社會,人們自愛,有自尊。
今人滿腦子歪理,無論搖旗吶喊的應聲蟲以萬、千、百、十、個計;過不了自己「冇面見人」這一關,千方百計謀求遮遮掩掩,就是沒膽量以真面目示人。
過去幾年面對想想也會悲從中來的撕裂香港,換得其一金句:
「又要威又要戴頭盔」!
如果伸張無畏無懼的正義,何用套口罩、戴頭盔?
走上街頭、步入法院、面對媒介,無論如何堅定信念,以真面目示人。
旺角暴動,三男女定罪。
欣賞麥子晞穿上乾淨恤衫西褲出入法院,不戴口罩、不戴帽、不繞圍巾、拒面具!
文明社會原應包容不同意見。
表達不同意願、訴求,各有方法。如若方法不容於法,只好認命,也可循法律途徑上訴、抗爭。切莫拒絕另一被告許嘉琪的模式,重重圍巾另加帽子,只餘一雙還要戴上大眼鏡遮掩的眼睛;就這麼一着,已經輸得清光澈底!
緊記,下次出征:要威,拒戴頭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