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3年按桶收費過渡期

設立3年按桶收費過渡期

【本報訊】垃圾徵費最終目標是按戶按袋徵費,但法例生效後設有3年過渡期,凡使用食環署垃圾車收集服務的住宅大廈,可在過渡期選擇按桶收費,但徵費水平較按袋為高,由首年貴三成遞增至第3年貴六成,以鼓勵住戶採用按袋收費。此外,本港現時有4,000幢樓採用私營廢物收集商運送垃圾,這批住宅多屬單棟樓,未來可與工商業樓宇一樣採用按重徵費。
在全港的住宅中,有1.8萬幢住宅由食環署或其承辦商的垃圾車收集垃圾,這些樓宇住戶可與管理公司商討,在垃圾徵費法例生效後,可採用按袋徵費,亦可選擇按交給食環署垃圾車的垃圾桶數目付費,按桶收費水平會逐年提升。

4,000幢樓按重付費

而另外約有4,000幢住宅是由私營廢物收集商收集垃圾,送往廢物轉運站或堆填區。日後這批住宅按重收費,垃圾運入堆填區徵收磅重收「入閘費」,每噸365元至395元不等。綠領行動等多個環團指,希望政府能把隨袋按戶按量延伸至所有住宅,全部均須使用專用垃圾袋。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何智聰擔心,唐樓的劏房戶或遭欺壓,例如業主或向租戶徵「服務費」,或透過代劏房戶購買垃圾袋牟利。他稱若不在垃圾徵費同時修訂《業主及租客(綜合)條例》,保障租戶,垃圾徵費只會變成橡皮圖章,無法完善實施。
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指,垃圾徵費必定增加私樓業主的糾紛,強調非反對環保,而是當局政策不完善,例如紅磡、土瓜灣等舊區缺乏三色回收桶,「行幾條街一個桶都無,點鼓勵同教育住戶做好回收、點令佢哋自律?」他又稱租客現時每月已付一大筆租金,政府再徵垃圾費,「佢哋必然將垃圾拎出街掉,唔會自律,人人都唔想畀多份錢」。
■記者廖梓霖、潘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