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早前提堂時,控方極力否認放蛇警與韓籍女被告曾有性行為,昨則「縮沙」更改案情,不再糾纏兩者有否發生關係。公民黨黨魁立法會議員、大律師楊岳橋指,若警員確曾接受性服務,則已違反警方內部守則,「(守則)講到明唔可以叫『免費雞』!」他強調任何人刻意誤導警方有可能干犯妨礙司法公正罪。
若違守則應受紀律調查
雖然控方更改案情,楊指不能藉此推斷放蛇警「一定有做過」,但可以肯定的是,控方不再堅持兩人沒發生性行為的說法。至於基於甚麼理由更改案情,楊指律政司應交代。
他指若警員確實接受性服務,理應受到警方紀律調查;而若指控屬實,是否可推斷警員一度說謊去掩飾其違規行為,此舉是否牽涉刑事罪行等,他表示不便評論,僅強調任何人刻意誤導警方而令審訊不公,有可能干犯妨礙司法公正罪。
本案並非首宗警員牽涉食「霸王雞」案件,隸屬特別職務隊警長朱志豪2014年在廟街召妓時撻朵食「霸王雞」,更威嚇鳳姐在3小時內離港,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判監20個月。2005年,應召女郎李婉儀指為放蛇警員口交後遭對方奪去載有精液的避孕套,並遭誣衊襲警及恐嚇,留下遺書以死控訴警方,死因庭翌年開庭傳召放蛇警邱樹明出庭,但李最終被裁定死於自殺。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