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首候選人林鄭月娥或因家人的英國國籍而擁有外國居留權,出任特首的資格成疑。另一候選人曾俊華的配偶及一對子女現時持有美國國籍,但根據美國相關條例,曾俊華不會自動獲得當地居留權,因此不會影響其參選資格。
年幼時移民美國的曾俊華本身持有美國國籍,但其後他回流加入香港政府,1999年出任海關關長,由於該職位屬於主要官員,所以當時他放棄美國國籍。
他早前宣佈參選時承認,妻子曾黃蓮華、兒子曾雕龍及女兒曾文心都有美國國籍,但強調家人有外國護照,不等於自己不是愛國愛港,「我認識好多愛國愛港嘅人,都有親戚有外國護照」。被問到若當選特首,家人會否放棄美國護照時,他僅稱「佢哋都係成年人,應該作出自己嘅決定」。
根據美國相關法律,一名香港人與美國公民結婚後,仍須入表申請綠卡,獲批後才能正式取得美國居留權,所以曾俊華不會因為妻子的美國公民身份而自動享有當地居留權。
曾俊華競選辦回應指,曾沒有因為家人的關係自動獲得外國居留權,但不願評論林鄭的居留權問題。
■記者陳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