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肢癱瘓、患糖尿病多年的中年婦人,2009年入住黃大仙春暉護老院療養。不足一個月,她身上多處長出壓瘡,及後因壓瘡受感染出現敗血病死亡。家屬控告護老院疏忽照顧,要求賠償損失和殮葬費等約54萬元,案件今在區域法院開審。院方代表聲稱愛護長者如「親生父母」,但談到責任問題即臉色大變,高聲指婦人「不是死在我的護老院」、「她要生瘡,我也阻止不了」,反指父子存心敲詐勒索。
記者:歐陽聯發
原告為死者任月娥丈夫黃柱石,被告為經營春暉護老院的經營者陳淡玉。原告在開案陳詞指,任於2009年10月17日從九龍醫院出院,同日即入住春暉。當時九龍醫院醫生已知會春暉,任需要24小時照顧,特別提醒每兩小時要替她轉身,以防壓瘡出現。出院證明書列出,除了右耳長有壓瘡,任出院時身上沒有其他壓瘡。
原告指春暉的記錄顯示,由10月22日至11月1日間,已發現任的腳踝、手臂和盆骨位置長有壓瘡,但春暉沒有通知家屬。其後任的病情急轉直下,春暉在11月26日主動將任送往醫院,其身上壓瘡已十分嚴重,會散發惡臭,任最終於12月7日去世,享年58歲。醫生意見認為,任因為轉身不足而導致身上長有壓瘡,問題後來引致敗血病。
以普通話應訊的春暉代表陳淡玉盤問任的兒子黃英虬,她稱院方有替任轉身,又滔滔不絕指「我們是護老院不是醫院!我們沒有疏忽!」、「要病就病,我們也控制不到,是不是?」她罵黃:「年紀輕輕不做正經事,想要敲詐勒索!」
夫指褲沾大便無人理
陳又指若不滿春暉,區內大有選擇,又謂春暉經營了9年做得好好,員工對長者「如親生父母愛護」。兒子聽罷激動反駁,指母親在11月26日送院時,他才首次得悉母親有壓瘡問題,他當時還問醫生「媽媽幾時可以返護老院」,醫生勸他不要再回春暉,說「可能佢哋人手唔夠,冇幫佢轉身」。兒子稱感到母親被人害死,找陳對質,陳反着令他要息事寧人又打發他走。他直言要為亡母討公道,決心控告。陳質疑兒子從沒投訴,兒子指他曾投訴母親沒水喝、衣服濕透和沾滿排泄物也沒人清理,他找區議員出面,惟社署督察巡查僅警告了事。
任的丈夫黃柱石也指,探訪妻子時曾發現她的褲子沾滿大便,衣服濕透也沒有看護理會。陳語帶輕佻說:「都11月12月,哪會出汗?你說話真不經大腦!」陳又用廣東話說:「嘩大佬,你搞個墳又關護老院咩事呀?」黃大怒說:「你害死我老婆呀!我都要安葬佢!」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PI25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