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坊賣天價瑪卡 CCTV證放蛇督察揑造證供官:海關誣告正當商人

藥坊賣天價瑪卡 CCTV證放蛇督察揑造證供
官:海關誣告正當商人

【本報訊】海關派出高級督察到藥坊放蛇,懷疑兩名職員出售瑪卡時由「斤變錢」,令瑪卡售價由470元大增至7.5萬元。兩名職員否認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續審。裁判官翻看藥房閉路電視(CCTV)片段,發現片段與督察庭上證供大相逕庭,直斥督察扭曲事實,揑造證供,誣告正當商人,又反問「海關派瞎子做卧底,全港正當商人亦必須被定罪?」裁定兩人表證不成立,當庭釋放。
記者:戴國輝

對於裁判官的批評,及如何處置被指揑造證供的督察,海關發言人僅指會研究判詞及採取適當行動。
涉事的關員為高級督察李鎮超,他早前作供稱,前年12月17日假扮內地遊客到銅鑼灣怡東廣場康熙大藥坊,起初由被告店員勞一翁(27歲)招呼,另被告店員余承謙(34歲)向他介紹瑪卡,余轉動裝着瑪卡的玻璃樽,令他看不到樽上的價錢牌,余稱瑪卡售價「算你470」,他想確認是否417元一斤,余將一斤份量瑪卡放到電子磅,他最終同意購買,勞將瑪卡磨成粉末,他才發覺收據上寫的價錢是7萬多元。
裁判官陳炳宙昨裁決指,藥坊閉路電視片段與督察的供詞迥異,閉路電視片段沒顯示余轉動玻璃樽,所有玻璃樽均正面向外,督察更有望向玻璃樽,理應看到價錢牌,價錢牌寫着以「錢」為單位,字體並非細小至不能辨認。

藥坊職員余承謙(左圖)及勞一翁(右圖)被裁定表證不成立,當庭釋放。戴國輝攝

「派瞎子做卧底」

陳官指閉路電視片段完全摧毀督察證供的可信性,認為海關強行檢控以求將兩被告定罪,質問「海關派瞎子做卧底,全港正當商人亦必須被定罪?」陳官認為督察揑造證供,誣告正當商人,控方證據實「薄弱到無可再薄,根本不能定罪」,控方亦沒有證據證明勞參與余和督察的對話,裁定兩人表證不成立。康熙大藥坊原址已改為另一藥坊經營。
辯方提出訟費申請,控方反對,並指辯方直至上月案件開審時才出示閉路電視片段,控方此前惟有依賴證人口供,而被批評的督察可能會轉交海關或律政司跟進。
陳官則指,兩名被告因遭誣告,對行政機關失去信心,小心處理關鍵證供以保護自己權益實屬無可厚非。控方在審訊第二日亦看過片段,索取指示後仍繼續檢控,顯示控方即使在開審前看過片段仍會檢控。他不認為辯方誤導控方,兩被告沒有自招嫌疑,控方是錯誤檢控,故判被告可獲訟費。
案件編號:ESCC392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