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因拒絕宣誓,被法庭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早前提上訴但遭駁回,上訴庭並以二人無合理上訴得直機會為由,拒絕批出許可讓二人上訴至終院。梁、游未有放棄,上月直接向終院提出終極上訴申請,終院已排期今年8月25日開庭處理,決定是否受理案件。
促釐清立會不受干預原則
按照游蕙禎的申請理據,包括指人大釋法涉及重大的公眾利益,而釋法的內容影響範圍廣闊及深遠,包括影響特首,以及早前遭特首與律政司入稟要求褫奪議員資格的4名立法會議員。
梁、游二人向終院提交的文件中,要求終院釐清立法會不受干預的原則,是否適用於議員宣誓事宜、人大釋法是否不容許有第二次宣誓機會、人大釋法是否修改《基本法》、香港法庭是否有責任宣佈釋法無效等。
梁頌恆早前已經聘請人權及憲法專家、英國御用大狀彭力克(Lord David Pannick)來港處理今次官司,而游蕙禎則由資深大狀李志喜代表。
案件編號:FAMV7-10/17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