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3歲社民連成員陳文威(圖)去年六四前夕,未獲港鐵授權在深水埗站內派發六四宣傳單張,違反《港鐵附例》被票控。他昨在觀塘法院被裁定罪成,罰款1,000元。
裁判官引述案例指市民的言論及發表自由並非絕對,其行為需要尊重他人,認為《基本法》及《人權法》賦予的權利不應被利用為可隨意在港鐵派傳單。陳明言會就定罪上訴。
陳曾質疑《港鐵附例》違憲,間接禁制市民和平表達意見的權利。裁判官指港鐵範圍非公眾地方,市民沒絕對權利進出港鐵範圍,且附例非完全剝奪被告派發傳單,只要求他事先取得授權,認為條例沒違憲;另本案雖沒造成意外,派發時間短,但非抗辯理由。社民連「長毛」梁國雄、黃浩銘等昨在裁決前亦有到庭聲援。
案件編號:KTS19843/16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