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仁安醫院發生錯誤切除瘜肉手術後,沒有向衞生署呈報事件。衞生署昨表示,今年1月查閱一宗有關仁安醫院的投訴時,發現一宗未呈報的醫療事故;一名49歲女病人去年12月5日接受「子宮全切除加雙側卵巢及輸卵管切除和外陰皮膚瘜肉切除」手術時,被錯誤切除左大腿瘜肉,而非外陰皮膚瘜肉,但未有向該署呈報。
衞署發勸喻信
仁安醫院表示,該手術由非駐院醫生負責,術後該院醫護人員發現割瘜肉的位置,與病人認知的位置不同,醫院立即通知該醫生。該醫生與病人商討後,隨即安排切除原先確診的皮膚瘜肉,病人已康復出院。
衞生署表示,仁安醫院應向該署呈報該宗醫療風險警示事件,署方獲悉事件後,要求仁安提交報告。該署同意院方的調查結果,指事件可能由人為錯誤導致,沒有證據顯示違反人手或設備等要求。但根據有關私家醫院實務守則,私院須於醫療風險警示事件發現後24小時內,向衞生署呈報。因仁安醫院未能遵循實務守則,衞生署已向該院發出勸喻信,並會監察該院落實風險緩減措施。
■記者陳沛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