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屎埔村民遭入稟收地

馬屎埔村民遭入稟收地

【本報訊】新界東北發展計劃容許區內持地的發展商向政府申請換地,補地價後即可原地興建住宅,觸發一連串收地行動。負責幫恒基收地的公司日前入稟區院,要求租用地段的馬屎埔村村民區流根遷走,以及追回5年欠租共3,000元。
原告是財宏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為曾替恒基收地的張煒棠和黎永堅。入稟狀指原告1996年12月27日從莊瑞傑地產發展有限公司購入涉案地段,原告當時已知道莊瑞傑地產與被告有口頭合約,以每年600元將地租予被告。原告去年6月15日透過律師樓在涉案地段貼出要求被告遷出告示,並告知租約去年12月底到期。惟在限期屆滿後,被告仍不搬走,遂興訟追究。
案件編號:DCCJ1244/17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