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越南籍婦人2010年9月從肯亞經香港轉機往柬埔寨時,被海關發現行李內藏3.1公斤冰毒,越南婦聲稱只知行李內有走私美金,卻不知是毒品。她經審訊後被定罪,事後上訴得直,但案件重審後再被定罪,判監24年。惟終院昨指重審的法官指引陪審員出錯,對上訴人不公,故下令案件第三度審訊。
58歲上訴人Nguyen Anh Nga育有4名子女,案發時被海關問及行李是否屬於她,她突哭泣並大叫;當發現毒品後,她卻無反應。控方認為從上訴人的表現,可作唯一推論她知行李內有毒品;但辯方則指,上訴人的反應正反映她相信行李內是走私美金。終院指重審法官的引導對上訴人嚴重不公,裁定上訴得直。上訴人今次由法援署委派資深大律師清洪代表。
案件編號:FACC17/16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