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為律師索六千時薪

律政司為律師索六千時薪

【新地案訟費】
【本報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與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貪污案,上訴庭去年駁回案中4名上訴人的上訴,並下令律政司可就3名律師申請部份訟費。律政司以案件複雜為由,要求調高其中一名政府律師的時薪至6,000元,昨遭法庭批評收費比一個有25至30年經驗的私人事務律師4,000元時薪高五成。

法庭指資料不足 押後處理

昨聆訊僅律政司一方出席,除新地上訴案外,法庭亦同時處理9宗上訴案的訟費評定申請。律政司稱該10宗案件涉不同複雜性,故要求法庭酌情容許律政司提高每個政府律師的時薪收費。如負責新地案的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何偉萬有逾20年年資,故要求將時薪定為6,000元。司法常務官龍劍雲批評律政司提交的資料有限,難說明案件有何複雜,又質疑律政司視評定訟費的法庭是橡皮圖章,若律政司不提交足夠資料,法庭不會處理其申請。新地案4名上訴人,將於5月9日到終院提終極上訴。
案件編號:CACC444/14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