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對受社會福利署整筆撥款資助的社福機構高層薪酬進行調查,發現60間機構中,有15間機構的高層獲發大額現金津貼,共涉及600萬元。工會質疑社福機構高層涉濫用公帑,違反政府撥款原則,促社署修改條例加強規管,並規定所有受社署資助的社福機構公開披露高級行政人員薪酬資料,增加透明度,以便公眾監察。
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過去半年進行調查,研究接受社會福利署整筆撥款資助的社福機構的高層薪酬情況,分別索取60間社福機構在2014至2015年度的高層薪酬報告。調查發現,有15間機構的高層在該年度獲發大額現金津貼,涉及金額近600萬。
中國婦女會總監年薪215萬
高層獲發津貼金額最高的機構為香港中國婦女會,其安老服務總監總年薪達215萬,當中運用社署資助支付的年薪為184萬,包括41萬現金津貼,扣減公積金和非現金利益後的年薪為約165萬。社署同等職級的起薪點年薪約93萬,婦女會較其多約72萬;社署同等職級的頂薪點為年薪約109萬,婦女會較其多約55萬,遭工會質疑濫用公帑。另外,保良局的現金津貼金額高達50多萬元。
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總幹事邱智恆(圖)指,根據社署現行指引,仍有98間社福機構獲豁免披露高層薪酬報告,當中涉及28億元公帑,使公眾無從監察機構如何運用公帑,甚至連社署也無法得知其如何運用。
工會要求社署修改現行指引,規定社福機構員工薪酬開支不能高於政府同等職級公務員的薪酬開支,並規定所有社福機構必須披露整筆撥款用於高層薪酬的運用情況。
保良局回應指,其社會服務部職位薪酬安排不與政府職級表掛鈎,現金津貼是員工薪酬架構一部份,與整筆過撥款的盈餘無關。香港中國婦女會在截稿前未回覆。
■記者廖梓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