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父斬傷的少年童軍,事後表示會原諒父親,不想追究事件。大律師陸偉雄稱,一宗傷人案是否追究,並非由受害人去決定,而是要由警方及律政司考慮各種因素後,再作出檢控決定,當中包括兒子不追究的原因、其傷勢是否嚴重、事件是蓄意或不小心造成,以及其他獨立證人以及疑兇的口供等。
陸偉雄表示,在法律上原諒是一回事,但斬人是事實,故在司法上不鼓勵這種情況,以免被人以為犯案後可以輕易脫罪。他續表示,如果受害人不追究,證據又不足以支持提出起訴,律政司可傾向不追究。
青協親子衝突調解中心單位主任凌婉君提醒,父母爭吵時,子女不宜即時介入,應先確保自己身處安全位置,有能力時致電親友求助,萬一父母身上有酒氣或手持利器,更應離開現場及報警。
■記者朱雅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