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候選人林鄭月娥日前在記協座談會上,承認有政府官員對檔案法感到抗拒,前檔案處處長朱褔強今出席港台節目時指,成立檔案法為問責的基礎,「所以點解官員咁驚?留低咗「證據」呀嘛」。他評價3位特首候選人的政綱,認為胡國興成立檔案法的政綱比較有誠意,「可能佢咩都比較敢講」。
檔案法規定,政府官員要把公事立檔存檔,由檔案處鑑定文件保留價值,放在歷史檔案館永久保留,按其封存期開放予公眾參閱。朱褔強指現時香港沒有檔案法,只靠行政安排把關,官員未必會就所有文件存檔,若公眾就有關事件向政府查詢,官員便可以沒有相關文件開脫,「所以張炳良話橫洲摸底無檔案呢,不可思疑」。
朱福強坦言,現時檔案處處長沒有實權,縱使鑑定過相關文件有保留價值,部門「銷咗都唔知……官員話唔留都奈佢唔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