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收公司「追魂」短訊台男索賠OT錢勝訴

放假收公司「追魂」短訊
台男索賠OT錢勝訴

隨着即時通訊軟件日益普及,打工仔放工後無休止收到上司的訊息,幾乎成常態。台灣一名電子廠職員,放假時經常收到上司的Line訊息交代工作,職員憤而索取加班費,勞資調解破裂交付仲裁。仲裁委員會認定,事主確實有加班,每條Line訊息算加班一分鐘,判僱主賠付2,598元新台幣(下同,約650港元),案件創下先例。
台灣早年曾發生因使用通訊軟件而加班過勞死個案,受社會輿論壓力,勞動部開始訂定有關指引,規定勞方可透過通訊軟體的對話紀錄,向僱主申請加班費,不過勞方多認為「天方夜譚」。至近日該有關指引終成事實,當地一名不具名的打工仔,2013年在新北市一家電子零件廠擔任業務助理,未料一年後公司以重整架構為由遣散,事主憤而收集過往與上司的Line對話紀錄,索取加班費,勞資雙方調解破裂後,交付新北市仲裁委員會。
新北市仲裁委員會日前作出裁決,資方解釋,該名職員周六、周日在住所通知其他同事取消加班,每月僅需時30至40分鐘,公司更補貼他每月200元(約50港元)電話費。勞方反駁,工作並非公司所稱的「一天只要花幾分鐘就能完成」。

收每條訊息當加班1分鐘

仲裁委員會認定該職員確實有加班,就他提出的Line對話證據,按對話頻率、次數、通話秒數,以《勞基法施行細則》將每條對話紀錄當成加班1分鐘,事主平日加班358分鐘、假日加班1,007分鐘,最後依照月薪2.52萬元(約6,000港元)計算,判定資方應補發2,598元,換言之每分鐘加班費約1.9元(約港幣5毫)。
打工仔透過Line申請加班費創先河,工商界對裁決抱持質疑,商總理事長賴正鎰認為,以後上司不敢用Line溝通工作。台灣有打工仔曾命喪WhatsApp下,2014年一名年約40歲的女職員,長期在下班後收到上司透過WhatsApp交辦工作,最後中風過世,最終獲賠償197.5萬新台幣(約49萬港元)。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