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4歲青年與43歲女友人到蘭桂坊互慶生日,其間他飲逾10支啤酒後駕車送對方回家,加上天雨路滑,車輛駛至油麻地時失控撞向地盤水馬,他僅受輕傷,但女友人被撞至脊椎骨折斷及雙腳癱瘓,留院一個月後死亡。法官判刑時指被告駕駛態度不負責任,不但令好友身亡,更令自己身陷囹圄,遺憾一生,勸勉所有道路駕駛者勿醉駕免累己累人,判被告入獄28個月、罰款5,000元及停牌5年。
被告馮瑋軒報稱中醫助理,早前承認去年3月25日犯下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酒後駕駛,及未有第三保而駕駛車輛合共3罪。法官昨判刑時指,被告形容女死者是亦師亦友的好朋友,透露被告早於兩月前已認罪,自願還柙,自撰的求情信中更發誓不會再喝酒及駕駛,相信被告有真誠悔意。
案件編號:DCCC1115/16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