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教宗方濟各於2015年3月13日宣佈,由2015年12月8日至2016年11月20日慶祝「慈悲特殊禧年」,要求信徒以言行宣揚天主的慈悲,透過棄絕罪惡和完成善工,獲得「全大赦」。
指曾超標完成善工
教區禮儀委員會委員陳滿鴻神父解釋,全大赦的意義在於抗衡罪惡在人類身上的影響,指曾蔭權所行的善工已「超標完成」,惟罪行能抵銷多少,只有天主才能說準。
陳滿鴻指,慈悲禧年要求信徒寬恕別人,常懷憐憫之心,並完成善工,其中之一,包括到訪教區指定的聖堂,「去其中一間已經得,唔使好似曾蔭權咁去晒七間」。在該處向天主禱告,加上以辦告解、領聖體的方式棄絕罪惡,可以獲得禧年的全大赦。陳指,教會自四世紀開始,對犯罪的人施行重罰,「好多年守齋,長時間克己,好多人到死都做唔晒,當時風氣好嚴,教會為咗幫助啲人可以做完,就畀佢哋做某啲善工,嚟抵銷幾多日守齋。」
他解釋,現代教會鮮有向人施以重罰,「可能天主寬恕咗,但係罪仍然喺人身上留下影響,罪既痕迹仍然侵蝕緊人,破壞人格,全大赦正正係用嚟抗衡罪惡喺人類身上既影響,但抵銷到幾多,人係唔可以講。」
■記者張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