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選人大須聲明擁護憲法

參選人大須聲明擁護憲法

【本報訊】全國人大將審議香港及澳門全國人大代表的選舉辦法草案,加入要求參選人簽署聲明擁護中國憲法及《基本法》、不得接受外國資助等規定。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稱,有關要求一直存在,現在只是明文寫入規例中,又指不會因不支持中央屬意的特首候選人,被視為違反人大代表資格。

拒撐京屬意候選人不違規

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昨日出席記者會,強調人大代表要效忠國家、擁護中國憲法並非新要求,自第一屆人大選舉時已經存在,今次做法只是將以往要求明確寫入選舉辦法草案,強調人大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利,肩負重要職責,擁護國家憲法和效忠國家是最基本的要求。
至於在何種情況下,人大代表會被取消資格,例如不支持中央屬意的特首候選人,張榮順指不支持中央屬意的候選人,不會被界定為違反規定;又稱中央會按嚴格程序處理人大代表資格問題,只有被認定不擁護國家憲法、不效忠國家才會被取消資格,事前會作深入調查,有證據才提交人大常委會審議後決定。
■記者莫劍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