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地課程造假 教局監管不力申訴署促突擊視察查文件

非本地課程造假 教局監管不力
申訴署促突擊視察查文件

【本報訊】《蘋果》前年踢爆國力書院偽造文書醜聞,申訴專員公署昨發表主動調查報告「教育局對提供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課程的機構監管機制」,斥教育局監管嚴重不足,及缺乏明確具體法律條文及執法指引。公署建議,教育局定期突擊巡查主辦者處所及抽查與修讀課程有關文件,防止造假,以及修訂《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規管)條例》及《教育條例》。
記者:張文鈴

公署調查發現,提供非本地課程的國力書院於2015年被揭發涉嫌偽造文件,推前部份學員的入學日期,令學員可以在不合理的短時間內取得學術資格。
教育局當時指造假涉及其他法例規管的嚴重刑事罪行,並非《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規管)條例》直接監管的範圍,因此「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課程註冊處」並無就該等違規行動特別制訂監察程序。

嶺大前校董李以力創辦的國力書院已改名為培領。陳善南攝

嶺大前校董李以力

申訴專員劉燕卿

斥局方被動不作為

註冊處在2011至2016年期間,收到87宗有關非本地課程的投訴,當中4宗檢控均控罪成立,包括主辦未經註冊之受規管課程、欺詐、作出虛假陳述等。申訴專員劉燕卿表示,教育局監管非本地高等課程的機制,其執法指引不清晰、策略被動,未能防止主辦者與學員串通造假。教育局直至情況涉嫌違規才介入,令負責監管的註冊處可能已經無從蒐證,劉燕卿批評當局的被動程度等同「不作為」。
公署建議教育局考慮修例、制訂突擊巡查及抽查文件機制,有效地防止主辦者偽造文件。公署續指,教育局雖在公署調查期間,向新申請註冊的非本地課程,要求主辦者在學員就讀期間至完成課程兩年內,保存學員修讀的有關文件,但當局未有將新增條件施加於之前註冊的課程。
因此公署建議,當局對新註冊或已註冊的課程一視同仁,要求主辦者在學員讀完課程兩年內,保存他們修讀課程的文件,以助當局日後的監管及執法工作。
教育局表示,會參考申訴專員公署建議,檢視現行做法並作出適當跟進,局方亦已經檢討有關規管條例,作出改善措施,包括就新申請註冊的非本地課程增加註冊條件,要求主辦者在一定時間內備存相關文件。在執法方面,性質較輕微的罪行,教育局會收緊行使酌情權,加強對屢犯者的阻嚇力。至於嚴重罪行,局方會維持現行做法,將懷疑個案轉介執法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