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讓我冒着成為過街老鼠的危險,擘大喉嚨唱一次反調:雖然沒有看過那條引起爭議的宣傳片,只見到車廂裏滾動燈牌的口號,港鐵向「孭嘢人」開刀,我百分百衷心支持。理由有兩個:一、那些罔顧左右隔籬的孭客實在討厭,總是認為自己身薄如紙,絲毫沒有正確周轉加工虎背意識,屢遭撞瘀酥胸玉臂的受害人,等他們接受改造教育的這天已經等了很久;二、作為配件,背囊這種物體早就out到天不吐,任何有點時尚觸覺和美學修養的城市人,除非正在前往歐洲攀爬阿爾卑斯山途中,或者準備與愛人同志到伊比薩海灘露營,都不會在公共交通工具攜帶過氣飾物丟人現眼,嫌西蓮手挽袋太昂貴,甚至買不起Kate Spade和Jack Spade,市面上漂亮tote bag多的是,帆布真皮豐儉由人,我在上環雜貨鋪覓得的淨色薄膠版,每隻只售港幣十元,拎出街又靚又潮又實用,有男友也絕對不讓他代勞,誰還會戀戀最遲於上世紀末就不再時興的舊品,公告天下本人乃慘被潮流放逐的孤兒?
嗱嗱嗱,一樣還一樣,大帽子不要順勢壓落嚟啊吓:贊成乘客放下背囊,並不表示不反對橫衝直撞的拖喼黨,也完全沒有鼓吹「立地成佛」的意思,將包包置於車廂地上的建議,簡直違反安全條例。這方面請參考文明的東京,他們列車座位上端搭了橫架,方便大家寄放身外物,孭嘢人們自動自發,騰出插針不入的空間。白鴿眼的質疑來了:咦,東京不是潮城嗎,怎麼還有人用被你貶為落伍的荷物?稍安勿躁,架上最常出現的是公事包和購物袋,而且,大媽大叔是無處不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