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警被判囚兩年,觸發4個警察協會早前舉辦會員大會,逾3萬人出席,惟大會未申請不反對通知書,被質疑屬非法集會。民陣昨到監警會投訴警務處長盧偉聰涉包庇下屬,參與沒申請不反對通知書的集會,及投訴有現役警員參與有關集會。
不滿涉包庇非法集會
民陣召集人區諾軒表示,警方多次以《公安條例》箝制公眾集會,但當晚警察會員大會卻涉違反《公安條例》規定,未有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另亦違反《警察通例》內有關警察集會守則。他批評警方律己以寬、律人以嚴,又指「你哋自己都唔尊重呢個制度時,我哋都唔需要尊重」。他宣佈,民陣於下月特首選舉日將集會,初步決定不會為集會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以示抗議。
社民連梁國雄稱,他於1979年因非法集會被判囚一個月,「你3萬幾人喎,我30幾人咋喎!」他指當晚警察集會超過500人出席,一定是公眾集會,需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又斥警方做法不公道,「有口話人,冇口話自己;有權拉人,唔拉自己」。
另外,10多名市民昨午在高等法院外請願,要求律政司申請覆核七警案。他們認為七警的判決過重,影響警隊士氣,更批評法官判案時偏離公正,希望律政司即時覆核七警案,並要求法庭批准七人保釋等候上訴。律政司派代表到高院接收請願信。
■記者紀靜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