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青年相約女友人前往蘭桂坊晚膳慶生,席間青年飲用十多支啤酒。其後他駕車送女友人返家,駛至油麻地時失控撞向地盤水馬。女友人重傷送院,留醫一個月後因心臟病去世。
承認三罪還柙候判
青年昨在區院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酒後駕駛等三項罪名,還柙至本周五判刑。法官指青年應已預計會飲酒,質疑為何還要駕車,「一係截的士,一係call Uber嘛﹗」
任職中醫助理的24歲被告馮瑋軒,去年3月25日凌晨接載43歲死者林美琴返家,當時下着微雨,路面濕滑,途中發生車禍。警方到場發現被告每100毫升呼氣中含59微克酒精,超過法定上限22微克兩倍多。由於他酒駕第三者保險失效。被告向警員稱,事發前只飲過幾杯酒。辯方則指,被告聲稱當晚飲了兩大杯合共一公升啤酒;惟在法官追問下,被告親口回答當晚飲了10多支啤酒。
死者事後脊椎骨折,雙腳癱瘓,血塊積聚於雙腳,並慢慢流入肺部堵塞血管,令血液不能流往心臟,最終心臟病發死亡。
案件編號:DCCC1115/16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