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正常程序,台灣鼎泰豐食客要先排隊,領到號碼牌後再點餐,點好了再等座位,這制度節省了等餐時間,也讓人覺得需要速戰速決,否則對不起外面的人龍。
最近有位老人家,當眾挑戰這制度,連插隊都省略掉,大剌剌進去佔了個位子,堅持「我只要吃一籠小籠包」。店員勸退不果,店長說不動,連商場百貨樓管都出動,都拿他沒法,最後談判好,必須在二十分鐘內吃完就走。此事上報,若有完整畫面紀錄,不失為一則傳奇式廣告,孑然一身老人,只要吃一籠小籠包,頂住了虛空,太豐足了。再深挖下去,或者老人跟鼎泰豐有什麼淵源,或與小籠包結緣,跟舊情人吃過畢生最難忘無以取代的一口溫飽,之類呢?完。
回到現實,有些老人家最會把年紀視為資產,都老了,不販賣一下豈不吃虧,常常揣着聰明裝糊塗,廣東人叫詐癲納福。何以見得?老人家吃完了一大籠小籠包,還點了一碗湯,這碗湯,把一切浪漫傳奇色彩都沖走了。
若你是店方,該怎麼處理才最理想?滿堂客人,僵持越久,會影響分秒必爭的生意,決絕請人來請他引導他,直到勒令帶他離場,會有人說這美味包子太沒人情味了;現在以不折騰、不擾民原則,犧牲守規矩的原則,會引來他人仿效,此案例一開,根據普通法精神,往後還如何維持秩序?怎麼做都會有人說。
制度不外乎人情,以人情味見稱的台灣,息事寧人是意料之中。大除夕晚有人在K場打架,警察來了發覺是兩對在滴血的情侶,酒後糊塗而已,算什麼傷人案?傷人者說大好節日麻煩了警察,抱歉,警察則勸說別喝太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鼎泰豐不執行店法,若在香港,很可能一句兇回去,把人轟出去不報警就很厚道了。
同情?餐廳又不是醫院,老人體弱先處理,急診也得看狀況訂出緩急先後,只是急着吃,又不是不讓他吃,同情什麼呢?同情他的大前提是,他自己先要承認違規是做錯了,賜他一籠小籠包吃吃吧,他年輕時對社會貢獻過,無功也有勞啊。鼎泰豐以後會不會惹來很多老中青年人,個個都帶着苦衷來插隊,把制度破壞,就看懂得自重的人有多少,品德夠不夠填補鬆緊隨意的制度了。
啊,現在才想起,香港有快餐店是設有關愛座的,那麼,哪些人值得關愛,獲得特殊厚待處理,哪些人沒資格,由誰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