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激怒犯案 誤殺罪成扼死女友埋屍 兇手囚13年

被激怒犯案 誤殺罪成
扼死女友埋屍 兇手囚13年

【本報訊】點心師傅前年扼斃與他育有一子的同居女友後用水泥埋屍,再與兒子保母同居。他否認謀殺,辯稱疑女友與鄰居有染,對方更先動手揑其頸,翌早發現死者身亡。陪審團昨退庭商議3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脫,誤殺罪成。法官判刑時指被告用水泥埋屍,行為不文明、冷血及不人道,判囚13年。
記者:蘇曉欣

陪審團昨一致裁定被告郭威成(35歲)於前年5月13日誤殺同居女友錢思月(39歲),被告早前另承認一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控方透露被告有6次案底。法官判刑時斥責被告埋屍全為掩飾殺人罪行,令警方找不到屍體,並令法醫難以驗屍,毫不尊重死者屍體,剝奪了死者體面下葬的機會。法官指被告殺人非出於自衞,是有意圖殺人,但是強調陪審團最終已裁定被告是遭挑釁或被激怒下殺人。

懷疑死者與鄰居有染

法官又透露被告曾去信律政司提出承認誤殺罪,希望對方改控誤殺但遭拒,審訊期間又一直否認殺人,亦沒從誤殺方向抗辯。被告在自辯期間一直堅稱沒有殺人,僅稱與死者於案發當晚吵架,死者更先動手掐其頸,之後他還手,稱當時兩人還相安無事睡覺,惟一早醒來發現死者已身亡,更直言感「無理由」,因死者曾於半夜醒來。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犯案全因目睹死者穿透視裙外出與劏房鄰居「偉哥」吃消夜,又曾步入偉哥房間,懷疑死者與偉哥有染,遂追問對方是否曾與偉哥性交,死者卻反叫他先管好自己的事,更先動手揑其頸,最終被陪審團裁定被告在被激怒的情況下誤殺死者。
惟死者生前密友曾向《蘋果》透露死者的感情生活,反駁被告說法。密友指死者曾離婚,與前夫育有兩名女兒,雖一直追求者眾,甚至有男人追上門纏擾,令死者感苦惱,但死者用情專一,絕非濫交,一直想找個靠得住的男人,最終卻命喪被告手上。
案件編號:HCCC47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