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敬言仁基金表示,基金的餘款會全數撥入3個警隊福利基金,但有熟悉警隊基金運作的人士指出,警隊福利基金受法例及警察通例規管,由警務處副處長擔任主席的警察福利基金管理委員會監管運作,對捐款有嚴格審批,「並非來者不拒」。據悉,若委員會對捐款者身份或捐款有懷疑或引起尷尬,都會拒絕相關捐款。
根據警察通例,警察福利基金受《警隊條例》第39條成立及規管,由警務處處長組成「警務處處長法團」,並根據《警隊條例》第39J條,授權由警務處副處長擔任主席的警察福利基金管理委員會管理警察福利基金。
受法例監管
有熟悉警隊福利基金運作的人士指出,根據法例規定,委員會職能須誠實行事。就關乎管理警察福利基金的所有事情,須謹慎、有技巧和努力行事,及須確保執行或行使其關乎該基金的職能是符合受益人的最佳利益。
相關基金亦受公務員事務條例監管及每年需經審計署審批賬目,該委員會對捐款者身份及捐款有嚴格審批,「並非來者不拒」。
據了解,若果委員會對捐款者的身份或捐款有懷疑,都會拒絕相關捐款,「例如捐款人嘅身份可能會引起警隊尷尬或角色衝突,委員會都會say no,就算捐款者係普通人,但突然捐一筆龐大嘅捐款,委員會都未必會接受,唔知你有冇其他目的,委員會年中都拒絕唔少捐款」。
■記者謝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