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襲擊快必 簽保守行為

商人襲擊快必 簽保守行為

【本報訊】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今年初在西環遇襲,施襲者當場被捕,被控普通襲擊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再提訊時,控方申請撤控,要求改以簽保守行為處理,又指已諮詢律政司意見,快必也同意。主任裁判官錢禮指被告好彩,但政見不同也不能施襲,准他自簽1,000元守行為1年,另繳500元堂費,不留案底。
報稱商人的林偉基(55歲,圖)於今年1月12日晚上在德輔道西犯案。案情顯示,被告遇上快必時,高叫「我認得你」,便將快必推跌,又踢又踩。快必頭部受傷送院,被告在警誡下稱受其facebook言論激怒才犯案。
案件編號:ESCC325/17
■記者陸羽平、梁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