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狎姊妹花案】
【本報訊】已婚的士司機涉自稱「再生人」,藉「師公上身」強吻女友幼女,並以擋災劫為由誘騙女友長女性交,案件續審。庭上昨播放被告被捕後錄影會面,被告指曾在長女Y同意下與她有14次性接觸,最初只開房「百厭」,互相口交手淫和親吻,但Y表明「鍾意成熟型男人」戀上他,令他感迷惘,但他自知兩人年紀相差太遠,「唔通叫佢嫁我咩!大家都係玩下啫!」
記者:蔡少玲
姓李被告(50歲)在錄影會面中指,Y因結識台灣男友遭母反對,2015年6月13日向被告訴苦,要他開解,他遂駕的士載Y兜風散心,駛至九龍塘時鐘酒店,「當時大家都有一種邪念」,他提議入內「百厭」,Y點頭同意。
二人一起洗澡,互相撫摸下體和擁吻,Y稱她要「曳」,又指很多同學都試過性行為,被告一邊稱二人行為不對,一邊說若她未足16歲,他會「好大件事」,Y回應「差不多17歲」,並強調還是處女。最終二人只口交但沒性交,Y表現舒服和享受。
負責問話的警員此時問被告曾否WhatsApp給Y,提到其妹「會受災劫」,問Y會否「幫妹承擔災害?」被告最初稱不明白問題,沉默良久後說「我記唔到呢度」。
「唔通叫佢嫁我咩」
被告又稱,翌日接到Y的訊息,稱已「喜歡上你」,二人會似情侶在韆鞦架旁擁吻。被告自知比Y年長很多,但Y卻稱「鍾意成熟型男人」,被告稱為此迷惘了一段時間。
他又指,首次真正性交發生在第4或第5次性接觸,Y在過程中太興奮「頂唔順」,要求他性交,其間Y發出呻吟聲。同年8月20日,Y的男友在其家小住後返台,被告表示Y以WhatsApp問他有沒有呷醋,被告便數落Y的男友品格不好,又問Y喜歡哪個多一點,Y答「半斤八両,兩個都鍾意」。
Y當時承認冷落了被告,約他8月30日開房補償給他,並稱已向男友交代一切,可名正言順跟被告「放膽做一次」。被告在會面中自稱明知二人年齡相差32載,「唔通叫佢嫁我咩!大家都係玩下啫!」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29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