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西醫麥國成(圖)被指為女病人覆診時,未及時安排食指關節腫脹的病人照X光,病人其後被確診食指有巨型細胞瘤,被控專業失德。醫委會昨聆訊,認為投訴人證供有矛盾,而且需否照X光屬醫生臨床判斷,未必所有醫生判斷一致,故在毋須答辯下裁定麥國成專業失德罪名不成立
麥國成事發時任職伊利沙伯醫院。投訴人姓馮(音譯)患基因遺傳疾病「阿拉吉歐症候群」,需長期覆診跟進肝腎功能。案情指馮在2010年6月11日到伊院內科診所覆診,由麥看診。馮女士指右手食指腫脹,不能伸直手指;麥只在醫療紀錄寫馮手指腫脹,無安排照X光或轉介至骨科。
病人食指生瘤
同年12月馮再覆診,另一名醫生診斷馮右手食指首兩節關節變形,即安排照X光及轉介。翌年馮女士確診變形部份為巨型細胞瘤,需接受手術切除。
控方專家證人、骨科專科醫生謝潤鈿認為,不論是專科醫生或是醫科畢業生,發現病人手指關節腫脹,都應安排照X光及轉介,認為麥臨床安排出錯。但他認同非每位醫生都為同類個案照X光。
馮作供先聲稱不清楚食指為何腫脹,後指或因6月覆診前曾遭門夾傷。辯方則指根據紀錄,馮在12月覆診曾主動提及遭門夾傷一事在2006年發生,2011年覆診紀錄則顯示,馮手指腫脹持續約一年,質疑馮口供是否可信。
醫委會暫代主席麥列菲菲指馮表達病情時有矛盾,亦接納控方專家所指照X光與否是臨床決定,難有統一標準,故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記者于健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