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實是不必要的悲劇,若不是雙方都犯錯,應不會發生。
公民抗命本質雖是違法,但抗命者所爭取的,非為私利,而是為公義,佔中所爭取的就是《基本法》所承諾的普選。抗命者準備為違法行為承擔罪責,行動無可避免對社會秩序造成一些干擾,對一些市民的生活構成一些不便,但也是逼不得已。公民抗命並不與法治有衝突,除非法治的理解只有「有法必依」,而沒有 「以法限權」、「以法達義」。
公民抗命針對的從來不是警察,而是那些不公義的法律或制度,及不願改變不公義法律或制度的當權者。前線警察履行職務、維持社會秩序值得尊重,即使前線警察拘捕抗命者,若他們是公民抗命的忠實執行者,理應明白和體諒前線警察。公民抗命的策略就是要以抗命者自我犧牲的行為,去贏取社會的同情,包括站在當權者一方的警察。若能得到他們體諒,公民抗命能成功的機會就更大。
按原先計劃,抗命者佔領街道,安靜地坐在地上等候被警察抬走,一切也會是和平有序的。抗爭者和警察都知道各自位置,衝突理應是不會嚴重的。但因各方所犯的錯誤,事情的發展出乎意料。
當學生跳入公民廣場,若政府及警察高層讓他們自困高欄內,而不是下令前線警員用胡椒噴霧驅趕,就不會導致更多人群聚集在政總外。若高層不下令施放催淚彈,就不會導致更多人湧到街頭,令局面更難控制。當成千上萬的人佔領了街頭,若政府高層能與抗爭者即時展開對話,而不是使用大量警力去壓制抗命者及容忍黑幫向抗命者施襲,佔領就不會難以收拾。
一旦佔領持久進行,抗爭者及前線警員都陷入困境。大家長期對峙,既疲且累,自然容易偏離文明界線。抗爭者手無寸鐵,面對警察強大武力及社團人士的不斷攻擊,對前線警察再難平和包容,辱罵警員情況不斷發生。而前線警察亦因長期執勤,體力及情緒承受龐大壓力。
不是說涉事警察濫用私刑沒有犯錯,但如抗爭者一樣,他們也是受壓一群。前線警察站在高牆與大量雞蛋之間,要他們不服從高牆所下的命令是難,但要使用武力把雞蛋驅散也難。有部份前線警察把一切責任推到雞蛋上,而不反問為何高牆要咄咄逼人,那是不公平的,但他們也可能自覺是沒有選擇。
設辱警罪火上加油
前警務處長曾偉雄在佔領期間對前線警員說他們沒有錯,那是對的,因為他們只是執行上級高層的命令。犯錯的是不願聆聽人民合理要求、不願與和平抗爭者對話的政府高層;犯錯的是下令向抗爭者使用不必要武力的警察高層。
事情發展至今,設立辱警罪絕不是解決方法,反會火上加油。抗爭者不會放棄爭取普選,但要回到公民抗命的初衷,堅持愛與和平。雖然非暴力抗爭不會即時達成公義的目標,但能堅持下去,才是公民抗命的力量所在。當越來越多市民逐漸明白公民抗命的精神而站到抗命者一方,當權者所受的壓力也會越大,能改變不公義的制度的機會也會越大。
我們不能期望當權者會輕易改變,但他們也得面對現實,若更多港人堅決地要求盡快落實真普選,繼續寸步不讓對他們也不利。若有天當權者能看到這點,前線警察就不用再站在高牆與雞蛋之間。希望新一任特首能帶來這樣的突破!
戴耀廷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