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點心師傅前年涉扼斃與他育有一子的同居女友後,用水泥藏屍樹下,行兇後10日再與兒子的保母同居。他昨自辯稱當晚見死者從鄰居「偉哥」房間步出,追問是否曾與「偉哥」性交,死者聞言即掐他頸,他自衞遂互相掐頸,之後雙雙入睡;他翌早才發現死者鼻孔流血身亡,他感驚慌但指「冇理由」,因他稱死者半夜「曾經起過身」。
記者:蘇曉欣
控方曾指被告郭威成(35歲)於前年5月13日殺死錢思月(39歲)後,不久即與兒子的保母馬碧雲(50歲)同居。惟被告昨自辯時否認此說,反稱殺人後不敢回家,遂一直租住上水的酒店。他僅承認殺人後曾與馬見面,叫對方好好照顧自己及其兒子,又叫馬幫忙報警,因他不捨兒子沒人照顧,未敢自首;直到前年6月6日,馬突稱已報警,並向他說「同差人講咗啦,冇事,你喺度等」,於是他才在馬的寓所等待警察。
指死者為公屋扮遭家暴
控方盤問被告時引述馬供詞,馬稱被告殺人前約一個月,曾與死者吵架後弄傷對方。被告否認,並指馬的證供「全部都係作出嚟」。控方於是再提到死者遇害前,曾稱遭男友掐頸到急症室求醫,醫生當時診斷為家暴,死者更被送到宿舍暫住。被告否認毆打死者,反指是死者希望輪到公屋,遂自行抓傷頸及面扮遇家暴,又堅稱有社工得知此事,並勸死者「咁樣唔得,拎唔到公屋,又害咗男友(被告)」。
被告自揭曾結婚,與前妻拖拉兩年才完成離婚手續,其間已跟死者拍拖,而離婚前一直有支付家用予前妻,但死者叫他離婚後才給贍養費,於是他又聽死者話停給家用,並將款項交死者儲起。被告承認殺人後曾拿死者的戒指典當,但解釋是死者生前誤以為他財困,遂將戒指送給他,否認常與死者因金錢爭執。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CC47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