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我是警察 - 林夕

若我是警察 - 林夕

不同意見嚴重衝突時,更需要同理心,好,易地而處,若我兄弟姊妹親朋戚友有當差,或者當我就是警察,想要贏回八九十年代警隊聲譽,我絕不會覺得三萬人開一個聲討大會有幫助。
不知道多少參與了那晚集會的人,會感慨早知如此,何必當初。與會者或許沒料到,會有同僚像喝多了,講過頭了;那位成為焦點的警官,把整個警隊拉下水,比喻為受納粹逼害的猶太人,就不必多說了,歷史常識不足,也不只是個別職業的現象。但是,那句丟人老母,只能丟臉,能贏得尊重同情嗎?所謂撐警撐警,到底是想普羅市民撐警,為七警受刑而惋惜,抑或只是警察自己圍爐互撐,自己人發洩了情緒就當沒事?
什麼樣的人撐自己,比什麼人不喜歡更重要。若我是警察,一定非常介意來歷不明的組織頭目來幫我籌款,非常奇怪為什麼總是同一班常客,罵法官是狗官的流氓來為我站台,就沒有其他更有名望更中肯的高人?這當中有什麼陰謀,抑或凡是珍惜羽毛的,都不願意沾邊?凡警必撐議員,有些更是所謂法律界人士,要跟特首提出訂立辱警罪。若我是警察,好啊,以後辱我之人有罪;但是稍有常識,應該自知早已掌握了阻差辦公這尚方寶劍,而在法治社會,定罪的依然是「很狗」很「偏頗」的法官啊,法庭取證嚴謹,侮辱的定義,比可以伸長的警棍抽象得多,即是多餘。倒是聲稱來撐前下屬的葉劉轉身靈活,來站台又要兼顧選舉期間民望,翌日說辱警罪不可行,她或許忘了或者開竅了,幾年前早已跟前一哥提出過,遭霎時KO。若我是警察,支持我們的那位權貴,當眾說她有好多銀行界朋友答應,七警刑滿,即有筍工等着他們,我會恨不得上台跟她對質:真的假的?合約呢?哪幾間銀行?什麼性質什麼職位?把工作當打賞?這銀行是如何經營管理的?香港原來是這種水平的商業社會?若我是警察,當我聽到有退休前輩受訪時說:「古惑仔劈友都係交一個人出來,而家點解要交七個。」我會無地自容,想跟他切割,怎麼一夜之間倒退回四大探長年代,黑白兩道聯手維持秩序的黑暗歲月?仲衰過做女個陣?
若我是警察,我不認為尊嚴可以靠這幫人爭取,不被陀衰家就要答謝關公了。尊嚴只能靠自己表現,不能靠兇,晒馬讓人害怕,犯了錯,肯認罪,會道歉,反而更有尊嚴。若我是警察,我期望上司做個好榜樣,要是非分明,只敢難過心痛,非大丈夫所為,有失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