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大化學系講座教授楊丹的螢光探針研究涉嫌造假,令外界質疑港大內部監管是否足夠。港大本月擬收緊涉及「吹哨者」的程序,加入新條文,若告密者出於惡意及沒有足夠證據的情況下投訴,校方可懲罰告密者甚至解除其職務。高等教育誠信關注組召集人王凱峰批評修訂倒退,加重告密者的負擔,「冇人會再行出嚟。」
根據本報取得的文件,港大擬加入針對告密者的條文,指若有人出於惡意及沒有足夠證據下投訴大學職員(maliciously and without reasonable cause makes a complaint against any officer, member or employee of the University),校長可於紀律聆訊委員會成立前懲罰告密者,包括發警告信硂解除有關職務硂甚至對告密者作出指控。
團體質疑本末倒置
現行指引容許告密者若不滿意有關調查結果,可向校長提出跟進行動,惟經諮詢法律顧問後,建議刪除有關條文。負責研究該建議的教務長韋永庚在文件中解釋,該條文形同上訴機制,與大學其他程序有衝突(is potentially in conflict with other procedures of the University),且不可行,修訂僅建議通知告密者有關的調查結果。修訂亦加入「提醒吹哨者有責任,不可披露大學的機密資料」。
王凱峰批評該修訂是倒退,不僅沒有保護告密者,反而加重告密者的負擔,更指告密者是否出於惡意全憑主觀判斷,並不能作為指標,「即係嚇你,要告密就諗清楚,隨時冇咗份工,咁樣冇人會再行出嚟。」王凱峰認為,禁止告密者因為不滿調查結果向校長提出跟進行動,減少了監察的機會,是本末倒置的做法。
港大校委會在周二(2月28日)開會,將討論3份有關研究人員的文件,包括研究誠信硂處理研究失德投訴的程序,以及有關告密者的程序,港大副校長(研究)賀子森在文件中透露,有關修訂是由校委會主席及校長在最近一次處理失德投訴的校委會會上提出。
■記者趙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