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4個警隊協會周三晚舉行聯合大會,其間有警員在台上發言指,執勤時經常被人侮辱。警察員佐級協會昨去信特首,要求立法保障所有公職人員,在執行職務時免受侮辱。有份出席集會的經民聯梁美芬指,將考慮以私人修訂條例草案方式,保障執法人員免受挑釁。民主黨林卓廷指立法建議並不可行,更會惡化警民衝突。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表示,周三大會上得出結論,認為需要立法保障所有公職人員於執行職務時免被無理的侮辱,昨日已去信特首梁振英,希望特首可以了解相關事宜。他解釋,法例被保障的人士不限於警員,舉例指如食環署職員或需要接觸市民的同事,有時也會受到無理或侮辱性的挑釁,認為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時需要有法律的保障。他望立法會議員可以支持立法。
林卓廷:勢令警民衝突惡化
梁美芬表示,考慮以私人修訂條例草案的方式,針對《公安條例》第17B條作修訂,「希望喺法律上能夠保護到佢哋(警察),喺執法嘅時候唔好俾人瘋狂咁樣侮辱」,而處罰可由罰款開始。對於有意見認為警員「有糧出」可以承受侮辱,她稱「都只係藉口同歪理」;又以教師與學生作比喻,指教師同樣都「有糧出」,也不應鼓勵學生侮辱教師。
不過,民權觀察成員沈偉男認為有關建議「好危險」,認為警民關係現已跌至新低,若增設辱警罪,將會引起極大爭議,「現時公安條例已經有類似規管,如果再新增辱警罪,意思係咪要規管言論性嘅嘢呢?咁樣對公眾意見、表達自由會係一個大衝擊」。林卓廷指立法建議不可行,更會令警民衝突惡化,認為警方當下應着重重建警隊聲譽。
資深大律師梁家傑指,侮辱一詞十分主觀,難以界定,「特別係當社會撕裂,我手指指警察,係咪已經叫侮辱呢?一隻手指夠唔夠呢?……如果我大聲少少同佢講嘢,係咪警察又覺得受侮辱?」他稱警隊想透過辱警罪挽回公眾的尊重,卻不得其法。
特首辦回覆指,截止昨午5時仍未收到有關信件。
■記者紀靜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