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大校委會下周二討論研究校委會改革的管治報告,據了解,報告建議校監應屬禮節性質,長遠而言更須取消特首任校監必然制,校監角色亦應脫離港府(separating the Chancellorship from the Government of Hong Kong),校監人選應改由校委會諮詢校內外持份者後推舉。報告亦建議保留民選校委,其餘校委、校委會主席則交由校委會任命。
記者:葉偉東
港大校委會去年成立三人專家小組,檢討大學管治,現任主席李國章原承諾,小組報告可於去年十二月提交校委會,惟最終延至近日才正式遞交,料下周二校委會將正式討論是否通過報告。據悉,報告對爭議多時的特首任校監必然制、校委會組成提出多項改革,如建議未來在諮詢校內外持份者後,可透過校委會旗下的提名委員會推舉校監人選。
連同主席在內,目前共有7名校委由校監直接委任。報告建議減少校監委任權力,除保留民選校委,其餘校委及校委會主席的委任權則交回校委會自行決定。
報告亦建議,校監應屬禮節性質(largely honorary),長遠而言,校監角色亦應與香港政府分開;又建議來任特首在考慮是否延續特首任校監必然制時,可衡量制度對學術自由與院校自由的影響。
議員:可防政治干預學術
據悉,專責小組三名專家之一的前法官阮雲道,在報告另行撰文反對上述建議。《眾新聞》則報道,阮傾向採納由校委會提交主席人選、校監拍板的替代方案。
《有線新聞》亦報道,報告建議新設負責審視校長、副校長等人選的「高層任命委員會」,成員由校委會主席及小部份校委組成,再交校委會拍板;報道續指,委員職責是確保大學利益高於個人或政治利益,並建議校委會增加透明度,定期公開會議紀錄。
港大校友關注組召集人葉建源同意報告建議,稱特首任校監保留禮節性質,可削減特首在校監職位上的實權,減少干預大學運作的空間,防止副校任命等政治干預學術風波重演。葉又指港大現可向政府推動修改《大學條例》。
港大學生會會長黃政鍀歡迎由校委會委任校委、校委會主席的建議,但現時校內外校委比例不均,校內校委未及半數,長遠會再就此諮詢同學,推動改革校委會。港大畢業生議會成員麥東榮指報告內容如落實,下一階段則需考慮校委組成方法,「如果特首唔再委任校委,交由提名委員會,就要視乎委員會嘅組成方式,以防出現自己人選自己人」,促校委會組成應納入更多持份者,如新增校友代表。
特首辦未有回覆會否放棄擔任八大校監,及會否跟從上述建議交出委任校委權力;教育局則稱未接獲上述報告,但強調由教資會資助的大學校董會由政府任命為應有之義,政府和公眾關注各大學的管治和運作亦屬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