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兼有兩名女兒的便利店女經理,抵不住年輕23載的男下屬的情書與甜蜜訊息追求攻勢,與對方發展母子戀,惟男方先後兩度提出分手,女經理不堪情變向男方淋潑鏹水令他毀容。女經理早前在高等法院認罪,法官昨判刑時指事件可悲,由於牽涉感情,難以計算雙方各自承受的傷害,但女經理的行為無疑惡毒,須判阻嚇性刑罰,判她入獄6年8個月。
記者:勞東來
被告張珍愛(現年49歲)聞判後坐下掩面哭泣。張承認於2015年5月24日,在西環爹核士街向前男友石家安(現年26歲)淋潑腐蝕性液體,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石全身有6%燒傷,面、頸、胸、上肢化學灼傷,雙眼一級燒傷。
石家安已進行植皮和激光等手術,辯方指他康復進展良好,一度無法完全閉合的眼睛現已無礙。
事主毀容需受輔導
不過石家安現仍承受着心理壓力,影響日常社交。心理專家表示,石家安因臉部毀容而感到焦慮,十分在意旁人目光,外出時會戴帽和口罩,需繼續接受醫療和心理輔導。石現時待業,稍後完成整容手術後才會重新工作。
辯方早前呈上張自撰的求情信,她稱路經案發現場,看到路邊有一樽通渠水,才浮現淋潑自己與石的念頭。惟法官杜麗冰認為,張在石上班的時間和途中出現,唯一推論是張故意到該處等候石;至於她並非事先預備腐液,則基於疑點利益予以接納。
法官續指,張珍愛向最脆弱的面部潑液,意圖造成重傷,屬報復性的惡毒攻擊;她犯案翌日如常上班,毫無悔意。
犯案翌日如常上班
案情指張於案發清晨,埋伏在石的寓所附近,趁他上班時向他淋潑濃度達97%的硫酸,石只看到施襲者帶着紫色手袋。
張珍愛翌日上班時戴口罩,遮掩被腐液灼傷的面部,但遭同事發現。警方其後上門拘捕她,警誡下她只承認案發時在附近街邊吸煙。
辯方求情透露,張於2010年在任職的便利店認識石,視他為兒子,但石向她展開追求,暱稱張為媽媽,例如發訊息說「媽媽我返到屋企喇」,張終與石發展不倫戀。
2013年石家安提出分手,張珍愛割脈自殺被救回。石擔心張再自殘,與她維持關係,直至前年2月另結新歡,決心斬纜。此時張聲稱發現自己懷孕,惟石漠不關心,她傷心欲絕下服藥墮胎。
案件編號:HCCC49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