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陪審團未能就案中第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裁決,控方要求重審,並謂9月有檔期處理,但辯方指要11月才有空檔,加上曾蔭權將會就第二控罪的定罪提上訴,故要求待上訴有結果後才重審。法官拒絕辯方要求,並謂自己也很想放假,但因不想拖延,故暫定9月重審。有律師指案件重審時,控方可提新證供、傳召新證人。
法官陳慶偉昨甫開庭即主動要求處理重審事宜,主控官、英國御用大律David Perry稱控方9月已可處理重審,他本人年底則沒有空檔,他又稱重審需時20至25日。代表曾蔭權的英國御用大律師萬江儀(Clare Montgomery)謂要到11月才行,而曾蔭權應會上訴,加上港人對案件記憶猶新,故要求待上訴完成才重審。法官反駁指,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本案情況,難道涉及名人的案件都可避過重審?
曾蔭權聽後苦笑
法官指7至8月他需審理佔旺案,而他「自(去年)聖誕至(今年)暑假都不能放假」,原本也想在9月休息,但為盡快處理本案,暫定9月就第一項控罪重審,並澄清不是遷就主控官檔期。在犯人欄內的曾蔭權聽到法官決定後,望向公眾席苦笑。據了解,重審時或不需傳召林鄭月娥或唐英年,但仍會傳召建築設計師何周禮。
廉署證人早前稱因相信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不會合作,故不找他錄警誡供詞。大律師潘展平接受訪問時指,控方可在重審前找新證人錄口供,並在審訊中提出新證據。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