嘲諷辯方 曲解案情胡官誤導陪審團 毒案重審

嘲諷辯方 曲解案情
胡官誤導陪審團 毒案重審

【本報訊】積極參選特首的退休法官胡國興,被指3年前審一宗販毒案時引導陪審團出錯,偏袒控方又嘲諷辯方指被告遭警員屈打成招等說法,不斷質疑辯方的解釋「巧合」、「有可能嗎」,甚至以曲解了的辯方案情指引陪審團。上訴庭昨頒判詞指胡官向陪審團作的總結不公道令定罪不穩妥,判被告上訴得直,下令將案件發還重審。

記者:楊家樂

上訴人盧丞洛於2013年11月1日犯案時年僅20歲。據控方案情,當日毒品調查科探員在西鐵元朗站截查上訴人與同行男友人,在上訴人手持黑色膠袋內搜出3本內藏41張過膠相片的相簿。上訴人在警誡下承認為700元報酬販毒。相紙其後證實內藏滲有液態可卡因的吸水紙,共重一公斤,據報市值逾100萬。

上訴人稱遭警打胸

辯方於原審時指探員事後將他帶到站內殘廁,兩度打他胸口數次,但現場從未以販毒罪名警誡他。其後上訴人被帶返警察總部再遭探員打胸口,逼他記熟虛構供詞後才帶他到錄影會面室落口供。
上訴人於2014年底被裁定販毒罪成,判監21年半。上訴人質疑主審暫委法官胡國興向陪審團所作總結不平衡,提出上訴。上訴庭坦言不欲阻礙法官就辯方案情發表意見或提出合理質疑,亦不會對法官表達方式妄加評論,但認為胡官在覆述辯方案情時採用嘲諷、詆毀及輕蔑的態度,或令陪審團以為胡官不同意辯方解釋。
上訴庭舉例,上訴人自稱只是替同行友人拿着膠袋片刻,胡官卻質疑太巧合。當辯方質疑明明有錄影會面室可用、但探員卻把上訴人困在會議室1小時25分鐘,胡官竟質疑辯方「為何執着於會議室和錄影會面室」,忽視探員有謊稱會面室不敷應用的嫌疑。
更嚴重的是胡官誤解辯方不少關鍵辯解,並以不準確描述引導陪審團。如辯方只針對拘捕探員個人行為,但胡官卻向陪審團質疑警方上下「有冇可能」勞師動眾針對上訴人;辯方稱上訴人只怕再被探員毆打才招供,沒提及探員以釋放友人作利誘,但胡官卻將釋放友人一事也當成上訴人就範的理由。
案件編號:CACC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