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2013年欲將中環海濱長廊一幅0.3公頃休憩用地改劃作軍用碼頭,供解放軍駐港部隊使用,惟遭入稟司法覆核,既未能交付駐軍,市民亦無法使用。發展局回覆立會查詢,重申碼頭屬軍事設施不宜開放予公眾,但每年管理、保養及維修開支卻達27.5萬元,由公帑支付。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𥧌指出,政府曾經表示,駐港部隊已承諾當軍用碼頭不作軍事用途時,會開放碼頭範圍作為長廊一部份,讓公眾使用,惟現時該用地尚未移交駐港部隊,仍以鐵絲網重重圍封,雜草叢生,市民亦不能進入或使用。他質疑政府「軍事設施不宜開放予公眾」的說法欠理據,質問當局有否就暫時開放用地予公眾一事,和駐港部隊商討,及有否考慮把用地作其他臨時用途。
年花27.5萬公帑保養
發展局長馬紹祥昨以書面回覆,指碼頭建造工程於2013年大致完成,惟2014年改劃土地用途受司法覆核,程序至今未完,相關覆核申請的主體聆訊至今未展開,無法預計程序何時完成。局方認為,在碼頭尚未交予駐軍前,不宜開放作任何公眾活動,現由地政總署負責日常管理,每年約花17.5萬元,主要用作僱用保安,另保養、維修開支為每年10萬元,圍封土地是為「有效管理」。當局未有明確解釋為何不宜開放予公眾,與駐港部隊之前承諾不符。
■記者馬志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