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何超明案】
【本報訊】澳門前檢察長何超明共犯案,澳門初級法院續審。案情指,被告黃國威與麥炎泰開設多間空殼公司,承接檢察院逾千項工程及服務,從中牟利。黃昨於庭上推翻部份口供,否認經何超明提醒才開設公司,又說不清楚員工是否知道是為檢察院工作。法官多番質疑黃的說法,更反問:「係你交代得唔清楚,定你啲員工智商有問題?」
案情指,商人黃國威與麥炎泰開設10間空殼公司,承接檢察院逾千項工程及服務合同的判給,並無其他實質業務,同一時期最多只有3名員工。
替何兄交4年電話費
黃國威昨否認是何超明提醒自己開設公司,亦無說過是何超明要求報價或由檢察院主動要求,而成功獲得沒有承辦經驗的項目,被質疑口供前後不一。他說,簽署檢察院口供時,已感到很疲累,故無看清楚內容便簽名。庭上展出多份文件,顯示黃的公司連續4年替何超明胞兄何超信繳交電話費等,黃稱不清楚,又指不清楚員工是否知道公司只替檢察院工作和公司的會計方法,報稅時亦只是「大約」計。
法官林炳輝質疑黃說法,「冇可能歷年來吩咐工作時,冇提過檢察院……係你交代得唔清楚,定係你啲員工智商有問題?」。黃解釋,以一項10萬元的工程計算,除去成本8.5萬,會賺到1.5萬,該1.5萬便用來報稅。官聞言即斥「只有空殼公司先會咁」。黃下午審訊以身體不適與自己文化水平過低為由,選擇保持緘默。另一被告麥炎泰強調,自己無參與公司業務,但知道與檢察院有生意來往。他又稱80年代認識何超明,90年代將黃介紹予何超明,與何仍是朋友。審訊今日繼續。
■記者李詠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