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共陣營目無法紀(時事評論員 黃世澤) - 黃世澤

親共陣營目無法紀
(時事評論員 黃世澤) - 黃世澤

在佔中前後,親共陣營一直都抹黑佔中是暴力和違法。但隨着佔中相關案件陸續審理,黃之鋒、周永康等人被指非法集結的案件,裁判官指他們出於對社會的關心,加上不涉及暴力而輕判,佔中期間最暴力而被判刑的案件,相反是由七名警員毆打曾健超案,全部判監兩年。
由七警案發生到判刑後,政府仍拒絕向公眾道歉,警務處還批准替七名警員內部籌款,可以反映出真正暴力和違法,並非示威者,而是執法人員。由於《公安條例》在1997年後被無理再度收緊,《公安條例》關於集會遊行規管是否合乎人權本身存疑,只要集結無關於暴力,筆者看不出有甚麼問題,甚至沒影響公眾安寧下,是否予以檢控都成疑問。反之,除了七警案,朱經緯在鏡頭前亂揮警棍一案,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都應予檢控,但政府就是偏私不作檢控,這不是目無法紀,又是甚麼?
政府本身固然無視法紀,但親共陣營對法律的無知,甚至藐視法庭,踐踏司法同樣可怕。親共陣營建議梁振英運用《基本法》第48條第12款特赦權,赦免七警的刑責,這建議不單不義,且反映他們對《基本法》無知,在2002年高等法院判例已經敍明,行政長官特赦權並非全無限制,不能侵犯香港居民於《基本法》下受保障的人權。很明顯,建議是對《基本法》一無所知的人才提出的。
而很多親共人士,在沒有任何證據支持下,指區域法院法官杜大衛是基於政治偏見判案,甚至辱罵杜大衛為狗官。這種公然藐視法庭的言論,並非只有高志森發表,在判刑當日以及翌日的支持七警大遊行,都有人掛出侮辱法官的標語。在facebook網頁上,「9up新聞」、「O嘴網」這些親共專頁,都有公然侮辱法官的改圖。這種大規模藐視法庭的行為,不單有文革風味,更反映香港親共陣營漠視法紀到甚麼程度,只要法官作出不合口味的判決,就被批鬥,摧毀香港獨立司法制度亦在所不惜,目的是要法庭淪為中共的專政工具。
公眾不可對親共人士的過火言行無動於衷,任何人作出侮辱法官的舉動,固然應向司法機構舉報,以便將個案一如處理高志森那些涉嫌藐視法庭言論一樣,交予律政司跟進。另一方面,亦應向facebook舉報,因為不少親共facebook網頁,主事人都自恃管理員是由中國翻牆而來的網評員,香港法院無法予以檢控,就以為不用負上責任,儘管未必能追究這些管理員的刑責,但至少向他們傳達清楚訊息,香港人不會容忍五毛黨挑戰和破壞香港的法治。而藐視香港法院本身,亦不應是言論自由的一種,要在香港發動新文革,意圖動搖香港的法治精神,不單香港人不會屈服,而且只會更凸顯目無法紀的不是示威者,而是政府本身。

黃世澤
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