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研設新板 部份不接受散戶

港交所研設新板 
部份不接受散戶

【本報訊】去年初港交所(388)提出設立「新板」以迎接高新科技及「同股不同權」公司來港上市。昨日有本地傳媒指,港交所已向證監會提交新設「新板」及檢討創業板的草擬文件,個別符合條件的「同股不同權」公司,可接受散戶投資。
換言之,並不建議全面開放新板予散戶參與,以免風險胃納不足的投資者,因投資風險較高的初創企業而蒙受巨大損失。
事實上,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於1月份的傳媒午宴上,已預告正與證監會討論有關建議,亦已遞交「認真」的文件予對方考慮。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早前開腔撐設新板,原訂今年開始討論。同時新加坡交易所已經開始就相關建議,諮詢市場至4月份。港交所建議的新板,主要希望吸引美國上市的內地科網公司除牌後,換場來港上市,亦吸引中港及海外等地的初創企業來港掛牌。
港交所發言人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正在研究允許在新板中採用不同投票權架構(即「同股不同權」)上市的可能性。由於創業板的定位與港交所戰略規劃中正研究推出的新板相互關聯,故最好將兩者作為一個整體進行全盤考量,但港交所目前尚無推出有關諮詢文件的時間表。證監會發言人則不予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