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縱容外賣店無牌設座位

商場縱容外賣店無牌設座位

【本報訊】20個地產商旗下商場縱容外賣店「冒充」餐廳。《傳真社》報道,62間只持食物製造廠牌的咖啡店、餐廳設座位供顧客進食,涉無牌經營食肆,但過去一年竟不在食環署檢控並成功入罪的名單內。有負責商場租賃的業內人士指,發展商為提升人流,默許甚至教導外賣店「鑽法律罅」加枱凳冒充食肆。
60年老字號深水埗公和荳品廠因在店內放置座位供堂食,三度被食環署票控無牌經營食肆,今年初票控罪成被判罰款及停牌5天。

星巴克Pacific Coffee有份

目前全港有7,280間店舖以「食物製造廠」牌照經營,只可售外賣食品,但其中62間位於商場、辦公大樓、機場及政府建築物的店舖設有座位,包括星巴克、Pacific Coffee等連鎖店,遍佈太古廣場、新城市廣場、iSQUARE國際廣場等,牽涉恒地、新地及太古地產等至少20個地產發展商。
《傳真社》引述負責商場租賃的業內人士指,發展商為增加商場人流及消費,默許、甚至教導持「外賣牌」的商戶放置座位「冒充」為餐廳,當被劃作經營小食店、咖啡室的舖位難以符合消防規定而不可能申請食肆牌照時,他們便會以食物製造廠牌開店,再在通道加設座位去經營,疑鑽法律漏洞,「一旦食環署來巡查,便說是食客自己拿食物出外吃,沒有違例」。
另有商場業內人士指,那些枱凳所有人都可以免費使用,「大家以為要消費才可以坐,是食店故意製造的錯覺」。
根據《食物業規例》,經營設有座位的食肆需領有由食環署簽發的小食食肆牌或普通食肆牌,否則即屬違例。食環署指會作出調查及跟進。
■記者廖梓霖